招收对象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及毕业中学,按照征集普通义务兵政治考核要求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时间原则上为7月2日至7月13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在此时间阶段内集中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可延长至7月17日。有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打印填报《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打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于政治考核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及《政治考核表》上报至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五、体格检查和面试
体检、面试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征兵办公室按照征集义务兵体检标准及办法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4日至19日。7月9日,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查询体检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省辖市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第一志愿达到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打印,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表》(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按时到各省辖市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
面试体检前,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填写体检前14天内健康状况,并就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出承诺。
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录取。
7月24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www.heao.gov.cn)自行查询体检结论。
六、录取
省招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
七、联合培养及入伍办理
已录取考生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表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3.河南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