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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3月15日开始

来源:考生网 日期:2022-03-06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将于3月15日至4月12日进行,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更顺利地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2022年3月1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和院校官网查询2022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各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2.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2022年4月2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和院校官网查询第二阶段录取剩余招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2年3月15日9:00时开始,2022年3月18日15:00截止。

  2.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建议考生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测试及录取 

  1.时间要求。2022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3月27日(周日)考生参加各院校统一组织的测试。各院校将在4月1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2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测试或成绩互认;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将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在4月12日前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2.其它要求。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四是考生须诚信参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不得替考。对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各招生院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要求,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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