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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高考考试科目设置

来源:考生网 日期:2020-03-22
    本研究中的新高考是指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按照国家和地方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
高考考试科目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来说,考试科目逐步减少,从文理分科逐步走向综合.具体来说,新高考的公平性问题包括招生计划分配的公平性、考试内容的公平性、考试方式的公平性以及招生录取方式的公平性4个方面,其中考试内容的公平性包括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命题的公平性等.新高考实施"3+3"科目改革,强调学生选择的多样性,但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同时因为选考科目实施等级赋分制而产生新的公平问题,影响着高考综合改革的走向.
 
    一、研究设计
 
    2017年8月,在浙江省和上海市两地首轮高考录取结束后,笔者运用焦点小组访谈的方法,对学生、高中校长与教师、高校招生部门管理者、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者4类群体进行访谈.访谈对象共计132人,其中学生46人;高中校长与教师51人;高校招生部门管理者21人;教育行政部门与考试部门管理者14人.
 
    笔者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与分析主要运用MAXQDA质性分析工具进行3级编码,形成了142个开放编码、38个主轴编码和8个核心编码,然后运用类属分析法对研究资料进行分析性归纳和比较,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新高考公平性的评价维度,考试科目设置的公平性是其中的重要维度之一.
 
    二、新高考科目设置的公平性问题分析
 
    (一)科目选考造成"驱赶效应"
 
    受访者认为新高考科目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未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在优质教育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学生首先倾向于选择更容易取得最优成绩的科目,在高考这场智力游戏中获得最好的博弈结果.
 
    (二)综评的学科偏好带来不公
 
    综合评价招生是新高考的重要举措之一.综合评价招生,又称作"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进行多元招生录取.在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学校中,统一高考成绩仅占60%左右,试点高校较为看重学生的数学、物理等学科成绩,这对学生的科目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多数以学科竞赛作为报考资格要求,弱势群体家庭的子女很难受益.
 
    其次,综合评价招生重视学生数学和物理成绩,薄弱学校学生不能受益.
 
    最后,综合评价招生环节限制学生的学考科目,对优秀考生不利.
 
    (三)"得语文者得天下"的隐忧
 
    受访者认为,新高考模式下语文成绩好的学生相对来说更容易获得高分,即"得语文者得天下".从整体来看,新高考的区分度增加了,但是高分段考试区分度减小,凸显了语数外三科的重要性.外语和语文成绩的提升需要时间的积累,尤其需要较为丰富的文化资源作为基础.而农村地区因为师资队伍水平与城市有一定差距,文化资源也相对匮乏,外语和语文成绩提升较难,对这些薄弱学校的学生来说,感觉很吃亏.
 
    语言学科也存在性别偏见的问题.受访者认为,男生更擅长理性思维和逻辑推理,而女生更擅长形象思维,语言能力较强.而新高考模式下,语数外3门必考科目中两门是语言学科,这对语言能力较强的女生更有利,从而对男生造成不公平.
 
    (四)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的质疑
 
    技术学科强调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对学生能力的提升和与高校专业的对接都很有必要,多数受访者对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科目比较支持.从长远来看,技术学科尤其是信息技术也是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学科.
 
    但是,将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科目依然存在很多隐忧.首先,选择技术学科相比物理等学科更容易拿到高分,教师和学生都会觉得不公平.其次,技术学科的知识基础与师资力量都有待加强,技术学科尤其是通用技术学科优质师资缺乏,很多中学让物理教师兼职教学,有的内容教师也不会,教学质量自然也大打折扣.最后,技术学科强调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但是无论教学方式还是笔试的考察方式,都很难体现.
 
    三、影响新高考科目设置公平性的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选考科目不等值
 
    不同考试科目之间等值与否是影响考试科目公平性的关键,而新一轮高考改革中无论在理论基础还是在技术操作层面都有待改进.
 
    在文理分科考试时代,我们将不同科目等值作为考试科目设置这一程序设计的应有之意,而新高考科目设置包括语数外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学生之间会出现不同的科目组合,选考科目跨越文理,不同学科之间是否等值就引起怀疑.
 
    高考选考科目设置的假设是3门选考科目同等重要,无论教学质量还是考试内容都应该是同一水平.但实际上不同科目之间的教学质量以及考试计分方式有很大差别,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选考科目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有违公平.
 
    (二)主观原因:"功利性"选科倾向
 
    知识选择是以学习者的个性与兴趣为取向,还是以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并非是完全一致的价值导向.
 
    首先,从学生的角度来讲,新高考强调选择的多样性,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学科.
 
    其次,从高校的角度来讲,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源,倾向于放弃限制或者放宽选科的要求.
 
    最后,从中学的角度来讲,希望在现有办学条件的基础上保持自己的办学优势,让更多的学生能够考上好的大学,反之就会觉得不公平.
 
    四、新高考改革策略建议
 
    (一)政策制定者科学研判,引导公众理解争议
 
    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教育政策研究者,对高考改革的争议,都应该依靠专业的团队和科学的证据,进行科学研判.对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应该在当前我国社会正义观的理论框架之下,立足当前社会与教育发展的基础条件,进行相对优化的策略选择.
 
    首先,当前我国的教育改革,以促进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基本原则,新一轮高考改革在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发展方面有切实的推动作用,改革方向就应该加以坚持.
 
    其次,改革开放后,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拉大了社会阶层差异、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
 
    最后,需要对影响改革进程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如高考科目设置的性别公平问题有待科学研判.
 
    (二)高等学校需限定选科,理性承担社会责任
 
    重点专业,尤其是对国家人才战略储备非常重要的专业,可以优化招生专业组合,以吸引更多学生选择.高校应从专业发展所需要的高中学科基础出发,确定选考科目,通过高校层面限制选科的条件,对学生和家长起到引导性作用.可以进一步发挥"双一流"高校的社会责任,明确规定限选科目,为国家拔尖创新人才的科学选拔和培养质量守住底线.同时,落实管办评分离,高校自主决定与申报招生选考科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引导高校从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的角度考虑招生问题,避免高校招生中的"功利性"倾向.
 
    (三)考试机构应深化改革,切实推进科学决策
 
    促进新高考考试科目改革需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包括教育投入、教育基础条件改善、考试时间和考试次数的调整等,但首当其冲的是完善等级赋分制.对于如何提高选考科目计分方式的科学性,受访者提出了3种改革措施:一是科学处理等级分与原始分的关系.建议在保留等级赋分制及其功能的基础上,在考试内容、等级划分、划分分值等方面进行微调,改进等级赋分制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二是对等级赋分进行技术调整.不同成绩的学生比例如何确定,有的科目调整有的科目不调整如何跟公众解释等,受访者对此也有担忧.三是积极探索实施标准分.等级赋分实际上是改良的标准分,只是以比例的形式划分等级,在社会公众层面会更容易被理解.
 
    考试科目改革作为新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选择的多样化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公平性问题,包括科目选考制度造成"驱赶效应",大量学生弃选物理带来一系列问题.要解决新高考科目设置的公平问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高等学校、高中学校以及学生和家长群体的共同努力,完善多元参与下的协同治理是使考试科目选择从个体理性走向集体理性的重要路径.
 整理:京太教育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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