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发布通知:自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2021年11月初)开始,天津市高考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的要求。
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考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应届毕业生增加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要求,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持外省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分别增加毕业年限要求,同样实行3年过渡政策。
这一政策出台后,听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有关卖房的事情。
买房人这边是家在成都,孩子今年读高二,打算买津南区的一处房产。已经交了5万定金,还未签订购房合同。政策一出台,因为不能报名参加高考,所以反悔了,要退定金。可因为是“定金”,所以法律规定不能退。
卖房人这边已经多方借到一笔资金,急需加上这套房款,买一套天津室内六区的房子,房子都看好了。可买房人反悔,自己这套以后房子更不好卖,置换房子的打算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如意。
但中间人是买卖双方的好朋友,碍于情面,卖房人心情无比郁闷之余,又不好意思不全退。这节骨眼,愁得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人生的机遇,如同变幻的风云,真是难以预料。几时欢乐几时愁,几家欢乐几家愁!所谓物以稀为贵,少数人能看到的机遇才是真正的机遇,如果很多人都看到了,那往往会变成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