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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艺考文化课分数线

来源:考生网 日期:2017-01-10

2016艺考文化课分数线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 385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325分

  ②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295分

  ③录音艺术类:295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295分

  ⑤音乐表演类:295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320分

  4、播音与主持类:375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260分

  6、编导类:430分

  7、美术与设计类职教师资:315分

  8、音乐学类职教师资:205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2、音乐类

  ①音乐学类:170分

  ②音乐表演类:170分

  3、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4、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5、舞蹈类、服装表演类、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6、编导类:170分

  7、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150分

  8、音乐学类对口高职:185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分数线/语种

汉语言

民语言(维哈柯)
(数学单科最低限分)

民考汉

双语班

本科零批次

术科从高到低
适当控制分数

术科从高到低
适当控制分数

参照汉语言执行

参照汉语言执行

文化课154
(参考分数线)

文化课121
(参考分数线)

本三提前批次

术科从高到低
适当控制分数

----

----

文化课142
(参考分数线)

专科零批次

术科从高到低
适当控制分数

术科从高到低
适当控制分数

参照汉语言执行

文化课116
(参考分数线)

文化课110
(参考分数线)

  注:2016年蒙语言各批次从高分到低分,适当控制总分及单科限分;“三校”高职各语种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适当控制分数。

  2016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本科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总成绩150分。

  新疆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统考各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理论)合格分数线分数线: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10分,音乐表演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05分。

  吉林省2016艺术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科268分、理科261分

  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文科178分、理科18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暂未公布。

  浙江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第一、二批)文化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文科345分、理科343分

  广电类(播音与主持、编导、摄制):文科430分、理科490分

  其他类(音乐、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文科343分、理科382分

  2016年浙江省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第三批)文化控制分数线(7月16日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艺术类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文化分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16分、艺术文类260分。

  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科批

  1.美术类:320分

  2.音乐学(师范、音乐理论、作曲、录音艺术):328分

  3.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260分

  4.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377分

  5.播音与主持:355分

  6.表演(影视):325分

  7.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180分

  高职专科批

  1.美术类:100分

  2.音乐学(师范):185分

  3.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流行音乐):138分

  4.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220分

  5.播音与主持:200分

  6.表演(影视):190分

  7.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100分

  8.高职对口艺术类:100分

  备注:

  普通本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计,满分750分;专科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计,满分450分;

  高职对口类本科文化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满分550分,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各150分);高职对口类专科文化考试以语文、数学两科计,满分400分,专业综合满分3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技能各150分)。

  云南省2016年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科375分、理科32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科300分、理科300分。

  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科类/批次

艺术A类(本科)

艺术B类(本科)

艺术类(高职专科)

 文史

338

314

201

 理工

332

308

232

  说明:

  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二(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模块六(书法学)本科专业;

  艺术B类:除艺术A类以外的其他本科专业。

  河北省2016年艺术类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联考类

科类

本科提前批A、B,本科二批
(文化/专业)

专科提前批
(文化/专业)

专业联考合格线

声乐联考

278/127

140/115

115

器乐联考

278/110

140/110

110

舞蹈联考

278/120

140/100

100

美术联考

278/180

140/160

本科180、专科160

  艺术校考类

  (1)按教育部规定,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参照执行的院校(或专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由学校自行确定,我省联考涉及到的专业,还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考合格。其艺术类专科专业:我省联考涉及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线按我省相应联考类执行;我省联考未涉及的,文化控制线为140分,专业控制线由院校确定。

  (2)其他院校

科类

本科提前批A
(文化/专业)

本科二批
(文化/专业)

专科提前批
(文化/专业)

声乐校考

278/115

————

————

器乐校考

278/110

————

————

舞蹈校考

278/100

————

————

美术校考

278/180

————

————

联考未涉及的校考

278/—

278/—

140/—

  注:以上专业分为我省相应科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北京市2016年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统一招生考试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46分、理科321分

  二、高职单考单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专业分数线为105分。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二本B段(省外院校)240分;

  艺术类二本A段(本省院校)和二本B段(本省院校)289分;

  纳入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门类本科专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广告学等),二本以上批次(含二本)445分;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18分。

  今年由于本专科实行分段填报志愿,高职(专科)的分数线待八月初考生填完志愿后再划定。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合格线、资格线

  内蒙古自治区2016艺术类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内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科  类

录取批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课

专业课

汉授美术

本科提前A/B

225

193

高职高专

160

176

蒙授美术

本科提前A

222

185

高职高专

120

165

汉授音乐

本科提前A/B

236

140

高职高专

160

100

蒙授音乐

本科提前A

253

139

高职高专

120

100

汉授编导

本科提前A/B

314

156

高职高专

160

156

其他艺术

本科提前A/B

非舞蹈类

238

本科合格

舞蹈类

218

本科合格

高职高专

160

本科或专科合格

蒙授其他艺术

本科提前A/B

非舞蹈类

238

本科合格

舞蹈类

218

本科合格

高职高专

120

本科或专科合格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其他艺术类专业联考专业课本、专科合格分数线

联考专业

本科分数线

专科分数线

文化课

专业课

文化课

专业课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238

232

-

-

舞蹈表演

218

161

160

130

舞蹈表演(国标舞)

218

161

-

-

舞蹈学与舞蹈编导

218

133

160

133

表演(二人台表演)

238

254

-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238

204

160

204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

238

227

160

227

播音与主持艺术

238

184

160

184

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

238

243

-

-

  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科:本科229分、专科176分;

  文科:本科262分、专科223分;

  备注: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本科成绩195 分、专科成绩 180分。

  贵州省2016年艺术类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一) 艺术类(不含美术)本科(含一、二本)、美术类本科(含梯度志愿、平行志愿A段)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播音编导:388分;美术设计:366分

  音乐表演:343分;舞 蹈:320分

  书 法 学:366分;空中乘务:320分

  2.艺兼理

  播音编导:310分;美术设计:292分

  音乐表演:274分;舞 蹈:256分

  书 法 学:292分;空中乘务:256分

  (二)艺术类(不含美术)三本、美术类本科(含平行志愿B段)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播音编导:366分;美术设计:343分

  音乐表演:320分;舞 蹈:297分

  书 法 学:343分;空中乘务:297分

  2.艺兼理

  播音编导:292分;美术设计:274分

  音乐表演:256分;舞 蹈:237分

  书 法 学:274分;空中乘务:237分

  (三)艺术类(不含美术)高职(专科)、美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180分;艺兼理:180分

  (四)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除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外)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五)划线类别: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及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及电影学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空中乘务类含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表演(空中乘务)、音乐学(航空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及使用空中乘务考试成绩的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文史)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40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16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艺术类(理工)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04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2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备注: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类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理工类:本科267分、专科180分

  艺术文史类:本科296分、专科180分

  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377分、专业213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83分

  音乐学类:文化288分、专业198分

  表 演:文化288分、专业213分

  服装表演:文化218分、专业198分

  舞蹈学类:文化218分、专业160分

  其 它 类:文化288分

  高职专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62分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类、表演、服装表演:文化120分、专业175分

  舞蹈学类:文化120分、专业100分

  经教育部批准的自划线高校(专业)录取文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确定。

  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34分,文科为242分。

  其他录取批次(含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专业课)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从今日开始,我省将向艺术类提前录取及港澳等院校提供有关考生高考成绩。7月8日开始进行提前批院校录取工作,并将陆续公布录取结果。

  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308分,艺术理293分。

  其中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享受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政策的8所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和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5所院校,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6年山东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暂未公布)

  分数线划定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

  1.本科

  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分两种情况:

  (1)我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我省首次确定的文、理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原则划定。

  (2)部分高校和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

  2.专科

  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艺术类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

美术统考

音乐统考(声乐)

音乐统考(器乐)

编导联考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公办

民办

245/180

215/170

195/150

188/140

195/150

188/140

260/195

240/190

  注: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省控线(暂未公布)

  海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批文化课分数线:375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文化课分数线:暂未公布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与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类别

录取批次

文化分数线(分)

专业分数线(分)

艺术类

专业考试类别

本科A段

本科B段

专科

本科A段

本科B段

专科

招生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类

298

298

160

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
并且校考成绩合格

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类

美术类

308

298

160

202

185

160

音乐类

298

278

160

100

95

80

体育舞蹈类

288

268

160

130

120

110

播音与主持类

340

330

160

300

295

260

服装模特类

298

278

160

310

305

265

空乘类

330

320

160

305

295

265

影视表演类

298

278

160

162

155

125

编导制作类

340

330

160

130

120

105

书法类

308

298

160

230

220

190

艺术类文、理科执行相同分数线

  西藏自治区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49分。

  专科:少数民族169分,汉族218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65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26分,汉族189分。

  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第一批:艺术(文)为337分;艺术(理)为337分。

  2、第二批:艺术(文)为299分;艺术(理)为285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8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9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4分;书法学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9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306分。

  4、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5、专科批次暂未公布。

  天津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理工275分,文史299分。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本市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艺术类自划线院校”批次录取时,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根据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理工类262分及以上的考生、文史类286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独立学院”批次院校志愿。

  凡兼报非艺术类普通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院校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院校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暂未公布。

  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文科239、理科234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暂未公布。

  陕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99分,专科分数线158分

  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5分,专科分数线140分。

  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详见附件。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附件1: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分数线

  美术类:本科196分,高职(专科)176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99分,高职(专科)94分。

  附件2: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课全省联考分数线

  音乐类:

  音乐学A1:本科339分、高职(专科)325分。

  音乐表演A2:本科334分、高职(专科)290分。

  录音艺术A3:本科289分。

  舞蹈类:

  舞蹈学B1:本科220分、高职(专科)177分。

  体育舞蹈B2:本科390分。

  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05分,美术术科23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300分,音乐术科225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80分,美术术科21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40分,美术术科19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70分。

  B线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20分,音乐术科150分。

  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批次

文科类

理科类

音乐类

美术类

音乐类

美术类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本科二批

343

221

358

227

316

218

306

222

本科三批

329

215

310

209

300

208

261

195

高职专科批

160

150

160

150

160

150

160

150

科类及批次

舞蹈类

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编导类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科

本科二批

331

215

309

211

421

234

435

214

本科三批

317

205

 

 

383

216

409

206

高职专科批

文化160,专业150

理科

本科二批

300

203

302

212

382

238

393

216

本科三批

 

 

 

 

343

214

351

210

高职专科批

文化160,专业150

科类及批次

表演类

书法艺术与书法教育类

影视节目制作类

摄影摄像类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化

专业

文科

本科二批

392

214

379

259

 

 

 

 

本科三批

378

204

 

 

 

 

 

 

高职专科批

文化160,专业150

理科

本科二批

357

215

366

256

 

 

 

 

本科三批

 

 

 

 

 

 

 

 

高职专科批

文化160,专业150

  备注:

  1、在本科提前批中,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其他省外院校艺术专业以及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文科类不得低于309分、理科类285分。

  2、关于本科提前批省属院校艺术专业以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美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于这些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少,加上整个提前批艺术类生源流向和录取规则比较复杂,如果没有考生志愿为依据,难以准确划定分数线。今年仍然按往年的做法,即这些专业类的文化和专业录取线均在志愿汇总后再划定,7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专业的专业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2016年普通高校在青海省招生艺术类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内含照顾条件加分)

  美术:文科本科(含蒙文)460分、专科348分;理科本科500分、专科381分。

  民族工艺美术:文科本科536分,理科本科400分。

  音乐学:文科本科(含蒙文)、专科356分;理科:本科、专科417分。

  舞蹈:文科本科、专科299分;理科:本科、专科370分。

  播音与主持:文科本科、专科561分。

  音乐表演:文科本科(含蒙文)、专科292分;理科本科、专科400分。

  音乐表演(为航空业培养):文科本科590分、专科570分;理科本科543分、专科532分。

  注:艺术类划线成绩为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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